根据《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》,我公司被列入2023年度强制性生产审核企业,为了积极完成本轮清洁生产审核,根据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第八条第三款的要求,我公司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开内容的填报,并将该内容公开于公司公告栏。公开内容如下:
一、企业基本情况
企业名称:巴中市洁原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
法定代表人:王军
生产地址:巴中市巴州区光辉镇哨台村巴中市固废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内
二、有毒有害物质信息
我公司处置过程中主要涉及医疗废物(年处理量约2370吨)。
有毒有害物质排放一览表
名称 |
排放浓度(mg/m³) |
排放情况 |
汞及其化合物 |
1.1×10-9 |
均满足国家、四川省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 |
镉及其化合物 |
1.45×10-4 |
铅及其化合物 |
4.89×10-3 |
砷及其化合物 |
6.02×10-3 |
铬及其化合物 |
0.03844 |
二?f英 |
0.047ngTEQ/m³ |
三、危险废物信息
我公司处置医疗废物过程中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如下:
危险废物一览表
名称 |
来源 |
产生量(t/a) |
处置情况 |
污水处理污泥 |
污水处理站、涉重废水预处理系统 |
6.91 |
通过压滤机脱水后直接送至焚烧炉焚烧 |
飞灰 |
余热锅炉、烟气净化系统 |
97.87
(固化后) |
经检测符合GB16889-2008中6.3条要求,送至巴中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|
废树脂 |
锅炉软水装置 |
0.05 |
暂存于危废暂存间,定期交由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|
废机油 |
设备维护 |
0.5 |
废滤袋及防护用品 |
袋式除尘、员工防护 |
0.5 |
我公司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,并设有完善的废水收集系统,概率较大的泄漏及火灾事故发生后,污染物可全部通过废水收集系统进入调节池,同时项目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;设置三级风险防控体系;设置污水处理系统、消防水池;加强安全检查和安全知识教育,增强防范意识;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设置消火栓,配备灭火器材以及应急救援设备及工具,确保安全生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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